內 容 |
101年度第3期在職人員進修訓練招訓公告
本業勞工相關班別:
電工、AutoCAD實用、機電整合基礎、
公告單位:臺南職業訓練中心
一、招訓目的:為提高現職人員技術水準,培養技術專長,提供進修機會,以配合經濟建設發展。
二、招訓對象:年滿15歲以上且具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份之在職勞工(含本國籍及領有居留證之大陸或外國籍配偶)。
三、訓練期間:101年9月9日至101年12月30日。
四、上課時段:1、夜間班:週一至週五為夜間上課,下午6:30 ~ 9:40,每天4節。
2、假日班:週六、週日為日間上課,上午8:30 ~ 下午4:30,每天8節。
【假日班少數課程週六日都可能排課,詳情請於報到當日逕洽該班老師】
五、報名日期:已陸續開放各班網路報名作業,8月1日起全部招訓班別均可辦理網路報名,報名至8月31日(星期五)止,無報名先後問題,請多利用8月1日起之網路報名;報名後欲更改班級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書面敘明辦理(書面資料可郵寄或傳真)。
六、報名方式:(請多利用網路線上報名,洽詢專線:06-6985945分機1121至1125,傳真:06-6990906)
1. 通訊報名:將報名表填妥後,至遲於8月31日寄達或傳真至本中心教務課(欲郵寄報名表者,請儘早辦理,本中心以8月31日郵戳為憑;欲以郵寄或傳真方式報名者,須自行承擔本中心没收到報名資料的風險,故請多利用網路報名)。
2. 網路報名:由本中心網站招生訊息頁面瀏覽本期招訓公告後點選立即報名,連結職訓e網報名或逕至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報名路徑為「課程查詢」點選 ”訓練性質:在職訓練”+”上課地點:台南市(雲林縣)”à搜尋à點選欲參訓班別名稱,瀏覽課程簡介à點選「我要報名」,登入會員(如未加入會員者,請先登入系統加入會員)à送出報名資料:成功送出報名資料者,即完成報名手續。
3. 簡章索取地點:可由本中心網站下載,或於101年8月9日後,至下列地點索取。
1、本中心守衛室。
2、雲嘉南地區各公立就業服務站。
3、雲嘉南各縣市政府勞工處(社會處)及雲嘉南各鄉鎮市區公所、戶政事務所服務台。
七、報到暨筆試事宜:報名後,不再另行通知,請依報到日期本人親至本中心辦理報到筆試及繳費事宜。
1、日期:101年9月8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9時於本中心育樂大樓受理報到,逾上午9時各班老師得不再受理報到,請提早到達,避免損及個人權益,未到者以放棄本期參訓資格辦理。
2、報到筆試流程說明(屆時請遵照現場公告流程辦理):到場即依報名班別就座並自行先向該班老師報到,報到時間至上午9時截止,各班老師確認報到人數多寡,如符合資格者超過招訓人數,則帶至各班試場進行筆試;如具在職身分報到人數未達招訓人數,該班得繼續受理其他在職者現場報名,依先後順序,額滿為止。筆試錄取名單於當天上午12點前公布,請參訓者務必留意當日完成繳費並繳交資料給該班老師,且知悉第1次上課相關訊息後,於老師同意下方得離開。
3、攜帶文件:(1)的他分證明文件議辦堙要點力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駕照、健保卡,大陸或外籍配偶應檢具居留證(2)在職證明:如在職證明書、勞保異動明細表等,擇一即可(3)原子筆(4)個人半身1吋照片1張(1年內近照)(5)其他應具文件:依各班報名資格之規定,如堆高機操作班應具小型車駕照。
4、錄訓原則:
(1)本訓練係在職訓練,故本中心不為參訓學員辦理勞工保險,須出示在職證明文件方得參訓。
(2)僅由備齊身分與在職證明等應具文件符合資格者參加筆試,依筆試成績高低擇優決定正備取名單。
(3)若正取者放棄訓練(唱名時不在現場或現場未繳費視為放棄本次訓練),本中心得通知備取者遞補參訓,放棄之正取者不得異議。
(4)各班同一時間進行筆試,故請每人先報名1班為宜,欲參訓1班以上者,或筆試未錄取者,得於各班報到筆試程序完成後,就尚有缺額之班別再遞補參訓;參訓人數不足15人不予開班。
(5)筆試依本中心甄試作業要點暨試場注意事項辦理,請聽從試務人員指示應試,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辦理,應試人員不得異議;筆試內容為該訓練課程應具備之教育程度或專業能力及適訓與否進行綜合性測驗。
八、訓練費用:筆試後確定錄訓之學員,於筆試當天當埸繳交訓練費用,現場未繳費者視為放棄本次訓練。
九、注意事項:
1.請參閱招訓簡章了解課程內容與相關參訓規定及注意事項,選定能配合上課時間之班別報名,經完成報到繳費程序後,一概不能辦理轉班或延期;錄訓後應與授課老師確認實際上課日期、時間與教室。
2.基於勞工安全衛生考量,有關個人身心狀況是否適訓,可先致電教務課向各班別授課老師洽詢。
3.訓練期間授課老師應依參訓學員學習情形予以評量,經評量課程成績未達60分者(缺課節數達總節數4分之1者,一律0分),不發予結訓證書。
4.錄訓後,應填妥「受訓學員基本資料表」並繳交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未繳交者,雖經授課老師評量課程成績達60分,仍暫不發予結訓證書,俟繳交後方予核發。
5.受訓學員應確實遵守本中心相關規定,如:遵守授課老師上課規定、依到課事實確實簽到退、維持環境及教室清潔等。
6.招訓簡章未盡事宜依職業訓練法相關規定辦理;招訓簡章若有錯誤疏漏,或須補公告事項,將於101年9月7日刊登於本中心網頁「最新消息」頁面,請報名者自行上網閱覽。
十、受訓地點: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南職業訓練中心(台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十一、 本中心位置及交通路線:
自行開車者:
北上:中山高永康交流道下轉台一號省道至官田工業區內。
南二高六甲(烏山頭)交流道下左轉依指標至官田工業區內。
南下:中山高水上交流道或新營交流道下轉台一號省道至官田工業區內。
南二高六甲(烏山頭)交流道下右轉依指標至官田工業區內。
火車:於隆田火車站下車後,搭計程車至中心。(車站至本中心約2公里)
|